河南省是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属内地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世居河南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回族、蒙古族、满族和维吾尔族。非世居河南的少数民族,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分配、军人转业、通婚等类原因迁入河南。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有回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藏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黎族、傈僳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土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裕固族、京族、鄂伦春族、基诺族,共计41个少数民族成份,总人口为799338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7%。其中回族730282人、蒙古族40193人、满族22685人、维吾尔族737人,其他少数民族总人口为5150人。其时少数民族居住在城镇的约24万人,居住在农村的约55万余人。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河南全省又增加了佤族、仡佬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保安族、独龙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9个民族成份,共有50个少数民族成份,总人口为100736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8%。其中回族868970人、蒙古族65825人、满族51609人、维吾尔族1807人,其他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9149人。至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河南省又增加了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德昂族、塔塔尔族5个民族成份,共有55个少数民族成份,113万余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2%。其中回族953531人,蒙古族82170人,满族61705人,苗族5424人,彝族5364人,土家族5123人,壮族4888人,维吾尔族4623人,朝鲜族4312人,藏族3953人,布依族2244人,佤族1715人,侗族1314人,拉祜族1151人,白族946人,高山族946人,傣族500人,哈尼族425人,土族419人,瑶族408人,锡伯族292人,黎族241人,傈僳族212人,纳西族186人,达斡尔族144人,畲族134人,仡佬族115人,撒拉族92人,景颇族85人,水族80人,布朗族77人,羌族75人,塔吉克族73人,俄罗斯族54人,独龙族44人,仫佬族41人,哈萨克族38人,东乡族29人,普米族29人,毛南族19人,鄂温克族17人,京族17人,赫哲族17人,柯尔克孜族15人,阿昌族15人,鄂伦春族15人,乌孜别克族10人,门巴族10人,德昂族9人,塔塔尔族8人,珞巴族8人,裕固族6人,怒族4人,保安族2人,基诺族1人。少数民族居住状况为散杂各地,全省每县都有少数民族居住。世居本省的回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人口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郑州、开封、洛阳、南阳、商丘和周口等地。1953年1月24日,河南省第一个民族自治区郑州市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至1987年底,全省共成立了3个民族区、8个民族镇、12个民族乡。总人口为89706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3657人,占14.9%。至2000年底,全省共有3个民族区、9个民族镇、12个民族乡,总人口为1243282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22437人,占全省少数民族区、乡、镇总人口的17.9%。河南省的少数民族约占26%的人口居住在城镇,74%的人口分布在农村。历史上,少数民族经济基础薄弱,收入长期偏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发展逐步加快,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农村,少数民族个体私营经济比重达80%。改革开放使少数民族经济随着全省经济的振兴而不断得到发展,同时带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各民族间交往日益增多,各个民族团结互助、共同致富形成民族关系的主流。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截至2010年11月,河南省有汉族、回族、蒙古族、满族、苗族、彝族、土家族、壮族、维吾尔族、朝鲜族、藏族、布依族、佤族、侗族、拉祜族、白族、高山族、傣族、哈尼族、土族、瑶族、锡伯族、黎族、傈僳族、纳西族、达斡尔族、畲族、仡佬族、撒拉族、景颇族、水族、布朗族、羌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独龙族、仫佬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普米族、毛南族、鄂温克族、京族、赫哲族、柯尔克孜族、阿昌族、鄂伦春族、乌孜别克族、门巴族、德昂族、塔塔尔族、珞巴族、裕固族、怒族、保安族,共55个民族。
民族工作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少数民族人口1441968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6%。世居河南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蒙古族、满族和维吾尔族。其中回族1231858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5.4%;蒙古族91079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3%;满族75148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2%(维吾尔族人口四分之三为外来人口,并且无2000年以来新数据);其他少数民族43883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3.%。全省现有城市民族区3个;民族乡13个,民族镇8个。少数民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9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66元。全省登记注册的少数民族企业23063个。其中工业企业5378个、餐饮业企业11798个、其它企业5887个;这些企业中,国有企业35家、集体企业384家、私营企业18322家、联营企业1049家、与外商及港澳台商联营29家,190个企业为创汇企业。全省有民族团结发展协会1个;民族中学60所,其中回族中学55所、蒙古族中学4所、满族中学1所;民族小学374所,其中回族小学332所、蒙古族小学27所、满族小学14所、维吾尔族小学1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有省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1个、市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4个、县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11个;有少数民族武术馆14个;各民族区乡镇共有文化馆10个、文化站29个、文化大院146个、图书馆84个、电影放映队18个、业余演出队56个;有医院9个、卫生院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