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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摘编
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8:07  发布人:  浏览量: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和谐。我们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民族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要坚决依法惩处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

——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把民族团结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用先进思想和真善美的言行占领宣传舆论阵地。

——在新疆考察时的讲话(2014年4月27日至30日)

我国五十六个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我国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处理好民族关系始终是国家政治生活极为重要的内容。多民族、多文化恰恰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来开创。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越要加强民族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我们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深入细致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克服和防止简单化、片面化,坚决克服和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随着形势发展,需要完善的可以完善,需要改革的可以改革,但不能在根本立场上动摇。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团结稳疆,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部署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推进“双语”教育,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

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我们党采取民族区域自治这个新办法,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二是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这一点必须搞清楚,否则就会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是我国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尽管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我国民族关系大局是好的,民族团结的基础是稳固的。民族分裂势力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极个别民族地区发生民族隔阂的现象,这是支流,不是主流。不能把某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局部出事同这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整体捆绑在一起,不能把某一少数民族中极少数人闹事同这个民族全体捆绑在一起,不能把发生在少数民族人员身上的事同实践已经证明并长期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捆绑在一起。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多看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同时,要正视新情况新挑战,不断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在我,各族人民就能众志成城。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都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一起共创共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人心防线就一定能筑得牢牢的。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加强民族团结要创新载体和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端着架子空喊口号是不行的,形式轰轰烈烈,效果未必就好。要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头顶同一片天空,脚踏同一方土地,各族干部群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两种主义”的问题,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都作了规定。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也要不得,它们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大汉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产生民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滋生离心倾向,最终都会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严重的还会被敌对势力利用。当然,人民内部、同志之间真正能上升到主义层面的分歧并不多,要防止无限上纲上线,把“两种主义”变成内耗工具。要各去所偏、归于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要积极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形成共学共进的氛围和条件,避免各民族学生到了学校还是各抱各的团、各走各的圈。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要分清什么是民族问题、什么不是民族问题,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而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8月24日)

在日益扩大的民族交往中,各民族群众有一点小磕小碰都是难免的,处理起来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一些事件后,是什么事就说什么事,该依什么法就依什么法,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统统往民族问题上靠。内地在维稳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切忌把一个民族整体作为防范对象,那种简单化、伤害民族感情的做法只能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效果适得其反。

——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8月24日)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实现这个心愿和目标,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各民族大家的梦,也是我们各民族自己的梦。中国共产党就是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着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大家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向着伟大理想去奋斗。

——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的讲话(2015年9月30日)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也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要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军政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兵地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要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各方面,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7年3月10日)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

——在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上作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必须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创新载体和方式,搞好网上和网下结合,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各种利益矛盾,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得更加牢固。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5日)